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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的法律地位

供稿人:张文渊        投稿时间:2008-2-26   

内容预览:

《城乡规划法》自2007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与《城市规划法》相隔18年,这个期间社会经济各方面发展很快,城镇化水平也是高速发展,我国近十几年的城镇化发展从速度和规模在世界的城镇化发展历史上都是少有的,《城乡规划法》的颁布适应了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历程和今后城市发展的需要,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城乡规划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城乡“二元论”逐渐解体,城乡一体化崭露趋势,其以人为本的技术管理手段,更加趋于完善合理的法律理论,以及较强的操作性和对实践的指导意见,必然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产生新的重要意义,也是地方城乡规划工作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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